在此我们仅站在深圳市一个普通家庭的角度分析当前不可避免会遇到的困境,希望政府能够给予相应的政策疏解。
背景:夫妻拿出所有积蓄加借款,购买了兆邦**慧苑商务公寓,开发商前期宣传是:民水民电、能落户、70年产权。已拥有深圳户口(但非光明区),有强烈的留深意愿。临近交房,才爆出“能落户”只是开发商为促进交易所作的虚假宣传。
困境:开发商破罐破摔,让按合同走法律程序,谁耗得起?高价购买的商务公寓无法落户和无居住时长加分,子女上学积分问题,列举如下
1. 户口永远无处安放,按深圳房价已无力再购置其他房产
2. 父母无法依靠自身房产落户光明,只能就近寻找可挂靠集体户的就业机会
3. 公寓无居住时长加分,为提高积分只能就近租房
4. 占用家庭申请公租房/安居房/人才房等政策性住房名额,无法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纵观深圳其他区的户籍政策,福田区已将商务公寓视为特殊住房划分学位类型,宝安区自2023年开始允许商务公寓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光明区急需人才引进,是否更应在户籍政策上适当宽松?
再次恳请市公安局/区住建局/区教育局/市监管局四局协同解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