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一二〇号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2日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第一二〇号
《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