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年看到“女子坐在奔*上哭”的新闻,当时觉得很不体面,有什么问题沟通解决多好,时至今日,当自己遇到类似的维权事件时,事实教育我还是太年轻,我也终于切身体会到那名女消费者的无奈,真的不是不想体面,而是被逼的不体面。
事情是这样:7月27日,我于西安市未央区比亚迪新益通4s店进行保养维修,早八点半到店后与前台完成维修保养内容交接,10时许保养完成车辆被开至维修车间,后迟迟不见动。被迫我于12时至13:20四次入维修车间查看,未有员工向我说明情况,车辆无故停放未予维修。13:20分,我因有事实在等不住,在未维修大灯的情况下被迫离开。投诉1.十点车至维修车间至我离开 三个多小时 无故不维修;2.回家后发现保养内容内的燃油添加剂未开封也就是未进行应有的保养操作 我对整个保养专业性很是质疑;3.反馈的左后视镜和手套箱异响未维修。
本来,这也不是一桩惊天大料,让我有如此感慨的是:问题发生后,我先后7次向比亚迪厂家反馈问题,至今近百天没有得到比亚迪厂家的任何回复。我之所以强烈要求比亚迪介入处置,因为该4S店对我提出的质疑,4S店无法拿出具有说服力的解释,拖着至今迟迟不解决问题。分歧点:1.经查证,在比亚迪的保养项目中明确写有汽油清洁剂,而我保养当日未加注,4S店回复是车主自行加注,且截至我投诉前10余天,无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告知我燃油清洁剂应如何使用,我要求说明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厂家标准,4s店无法拿出,我质疑其保养流程不规范、不完整、不专业,存在消费欺诈。2.对我当日的修理事项,4S店将车开至维修车间4个小时无故不维修,我向厂家投诉质疑,该4S店回复内容不客观也不真实,一是未及时更换车灯,当日接待人员向我解释是人员休假,而李姓售后经理告知我做什么检查,存在不诚信行为;二是左前后视镜问题仍存在,鉴于当日情况我认为根本就没维修,4s店坚称已维修,我要求查监控,被告知监控损坏,我认为存在消费欺诈。
真的是毫无体面可言,作为比亚迪的车主我无比卑微。于情感:我是比亚迪车主,我向比亚迪厂家反馈问题,比亚迪是不是应该给我一个回复;于道理:我对该4s店的态度和服务非常不满意,我质疑其对我保养的完整性和专业性,4s店给我的回复毫无说服力,我要求比亚迪厂家予以鉴定说明,这过分吗?不合情理吗?近百天比亚迪没有给我任何回复,我做为车主投诉,比亚迪你应该调查取证向我说明情况,但比亚迪傲娇的态度,我被迫8月17日由我发长文向比亚迪举证,但仍无任何回复。
接着,最“精彩”的地方来了:鉴于比亚迪不作为不解决问题的态度,我先后2次向深圳市12345(民意速办)、向12315一次投诉、一次举报,反馈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缺乏及时有效的问题处理机制,践踏车主权益,均派单至深圳市市场监管坪山局,坪山局给我回复:1.经沟通企业企业明确表示无法调节,我质疑比亚迪一次都没沟通我怎么就无法调节,调节了吗?坪山局你有没有义务监管职能,企业说无法调节就完了。2.在我一再投诉反馈下,坪山局回复我问题处置是企业自主行为,其无权监管,我这真很无奈,你是在跟我玩文字游戏吗?且不说问题处置机制在不在你的职权,我多次反馈,附有大量文字阐述和相关图片举证,你看不见我质疑其包庇4s店疑似消费欺诈,践踏车主权益,如此清楚的事实过程,我怎么就不配得到比亚迪的回复,怎么就解决不料问题。鉴于此,我非常不愤,我向逐级向深圳市12315反馈,向深圳市政府反馈,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行风整治专题投诉反馈,向国务院总理留言反馈,都没有有效回复。
我想把我的遭遇分享出来,看看事实情况如此清楚,我的反馈有文字描述有图片佐证,大家都来看一看,到底是我无理取闹还是市场监管坪山局不作为,我作为消费者就想把问题说清楚怎么就这么难,怎么就不能给消费者一个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