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183栋一个住户,由楼下一个物业管理处管理,这两天去交管理费,发现水电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收费,电按1块钱每度,水按7元每平方,不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请求如下:
1.按照政策要求给予管理处处罚,并恢复民水民电。
2.管理费中分列了物管费、卫生费、电梯费维保费、抽化粪池费等费用,请问下是否合理,这些乱七八糟的项目是否应该取消。
3.请求水电抄表到户。
希望政府单位尽快处理你,谢谢。
本人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樟坑一区183栋一个住户,由楼下一个物业管理处管理,这两天去交管理费,发现水电还是按照原来的标准收费,电按1块钱每度,水按7元每平方,不执行《深圳经济特区居民生活用水电燃气价格管理若干规定》,请求如下:
1.按照政策要求给予管理处处罚,并恢复民水民电。
2.管理费中分列了物管费、卫生费、电梯费维保费、抽化粪池费等费用,请问下是否合理,这些乱七八糟的项目是否应该取消。
3.请求水电抄表到户。
希望政府单位尽快处理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