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科技有限公司欠薪,欺诈员工离职

本人自2023年5月4日入职卓*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23年5月4日至2026年5月3日,本人每月基本工资为15000元。2023年8月24日卓*科技法人陈*口头通知我不用再到公司上班,2023年8月31日陈*将我移出企业微信及邮箱账号。2023年9月1日陈*将我工作电脑收回,陈*及总监王*与我协商赔偿我补偿金10000元,承诺于2023年9月10日共同支付欠发工资、报销费用及经济补偿金,陈*和王*借口说简化协议便让我签署离职申请。截止申请之日卓*科技仍未向我支付上述款项,陈*和王*虚假承诺支付欠发工资、报销费用及经济补偿金,因其欺诈我而签署离职申请,离职申请应予以撤销。本人现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规定,请求依法对我的请求予以支持。 1、请求依法裁决撤销我签署的离职申请;2请求依法裁决卓*科技支付我欠发工资13180.74元、报销费用102.54元;3、请求依法裁决卓*科技支付因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10000元。陈*和王*为了逼走一个普通打工人,手段恶劣,人身攻击,言语贬低,毁坏名誉,我诚挚的请求媒体的力量,帮助我伸张正义!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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