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问何时取缔严惩重罚黑心物业及开发商
问题内容:罗湖区桂园街道解放路3002号港岛银座小区。物业公司:崇*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崇*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4.5元每平方米每月。
针对这个物业费的定价及其应该对等匹配的物业服务内容及质量,小区居民业主不仅没有得到匹配质量的服务,反而长期被欺骗,业主权益一再被践踏。
理由如下:
1)小区2006年竣工验收后,物业长年持续协助在架空层公共区域违法加建改建扩建,违建面积约超过一万五千平方米;
2)在公共区域违法加建出来的面积上,被开发商茂*集团和其子公司崇*物业违法出租谋得巨额利益;
3)这些架空层绿化面积和花园,10余年间从未开放给广大业主休闲活动使用,并且常年崇*物业用电梯卡设置限制大家进入这些架空层楼;
4)小区业主们连续三年投诉因违建面积巨大而导致几十户住宅家里落地玻璃窗破裂,墙体开裂,但至今大部分的业主们无处索取赔偿,无任何人承担业主们的损失,物业直接无视现状;
5)小区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停车费,电梯广告牌费,等等)物业未进行公示,也不建立并存入全体业主共管账户;
6)开发商也是小区的大业主,10多年不缴纳物业管理费与本体维修基金;
7)小区粪水溢漏,也连续被投诉了2年多;
8)小区车库漏水,路边被淹,业主们投诉了10个月,而后由水务集团出面解决问题,物业毫无作为;
9)小区因违建房屋违法居住和违法经营产生出来大量的垃圾,导致一系列的居住环境被破坏与污染,长期困扰居民;
10)因违建而导致一系列的扰民现象长期困扰居民;
11)小区因投票率达不到法定要求,无法成立业委会(原因:大业主茂*集团拒绝投票;崇*物业公司拒绝提供业主信息表给到业委会筹备组的业主代表;物业与桂园街道,未真心实意推动全体业主们进行投票),导致这样的黑心物业公司换不到的现象案例,在桂园街道、罗湖区、乃至深圳市都是普片存在的现象。
诉求:望主管部门负责人,取缔严惩重罚黑心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停止黑心物业公司继续压榨小区内的业主们。彻底阻止行业乱象,让市场上在社会、环境、公司治理三方面都真正优秀有担当的物业企业入驻港岛银座小区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