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东晓街道办不作为松*公寓业主委员会换届受阻

东晓街道办事处相关主管人员不作为,导致松*公寓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难以推进,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之第四士二条业主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委员任期与业主委员会任期相同。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六个月前,街道办事处应当成立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社区党委或者物业管理区域基层觉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派员组成的业主委员会换届小组(以下简称换届小组)。换屆小组具体组成和工作办法由市住房和建设部门参照本条例有关筹备组的规定制定。

松*公寓小区第一届业委会为保障业委会换届工作有序无缝衔接,已在任期届满前5个月即2021年11月18日,向罗湖区东晓街道办提交成立松*公寓小区下一届业委会换届小组的申请.

2021年12月6日东晓街道办发布关于成立小区第二届业委会换届小组的公告.

2021年12月31日,小区换届小组业主代表报名资料提交截止,小区共有6人报名参加换届小组成员.

2022年4月25日,松*公寓第一届业委会届满解散,此后小区多个业主自发前往东晓街道办物业管理科室咨询及沟通,希望尽快推进小区新一届业委会尽快成立。

2023年1月9日,东晓街道办发布关于松*公寓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小组拟组成人员名单的公告,公示期10天.

2023年2月9日,东晓街道办发布关于成立松*公寓小区第二届业主委员会换届小组的通知,确认换届小组成立并公布9名成员,换届工作启动,此后换届小区及小区部分业主多次电话联系东晓街道办咨询及催促尽快召开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第一次会议,电话沟通无一次联系到直接负责人,接电话工作人员多以“领导不在”及“会反映给领导”而搪塞过去。

2023年3月9日,换届小组向街道办提交请示指导召开换届工作会议的申请报告,至今无实际行动,导致小区业委会换届工作停滞不前,事关小区维修维保等小区各项事务难以施行。

本应无缝续接的一二届业主委员会,到现在已被拖延约15个月之久,而本应于2023年3月9日之前召开的换届小组会议更是被无故拖延,相关人员互相推诿,相关部门应作出合理解释,如查实不作为人员,应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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