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故意欺瞒,请求帮忙解决购房纠纷

你们好!我铺在:宝安区沙井镇卓越**荟庭1栋127号街铺,存在一条漏水《伸缩缝、沉降缝》,《伸缩缝》是露天的,上面没有建筑物,这条10CM宽沟缝贯通整个铺,该铺顶上面是该楼盘的人行(见天)通道,没有建筑物,左右是30多层的楼房。21-09-26通知《全体正式收房》,当天发现这10公分宽大缝并且漏水严重,满屋都是水,有0.6米水深,有录像作证,当天拒签收该铺。向开发商反映,他们派人处理积水,并解释是由于工程未完,水泥未灌注完毕。大约过1年左右,10公分宽的大缝还在,开发商只是在该铺顶上:建一个临时的塑料顶棚,作“雨伞”,下面用U型铁槽作“漏斗”接水,来解决漏水问题,这样的材料和处理方式合理合格吗?能与房子一样使用时间70年吗?上述两项补建属于违建吗?因地基沉降,《U 型铁槽》与墙体已有小裂纹,必然漏水,该铺就失去《遮风挡雨》功能。这样的产品可以合法岀售吗? 我在2019年12月购买该铺,属于《预售房》,看不到该铺真实情况。这条《露天伸缩缝》在铺顶,不同于整个楼盘别的商铺,属于个案,特殊存在,开发商应该有义务特别提出铺的真实情况,好让我对该铺做出是否购买的意愿,但开发商事前事后故意隐瞒该商铺的实际情况,欺瞒消费者,出售有问题的商品,作为受害者我只有一个诉求:解除合同,我举全家之力已全款付清的钱退还给我,该铺退还给开发商。该铺尚未《签收》,邻居街铺已正常营业大约2年了。恳请给予我一个普通百姓帮助,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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