酸奶过期一分钟索赔1000元?你认为这样的“维权”合理吗

近日,顾客小李在超市买了一瓶标价4.9元的酸奶结账后发现酸奶保质期截止当晚8点28分而结账时间为8点29分“就算是一分钟,也是过期了呀”小李提出索赔1000元的要求但超市表示“退货可以,赔偿没有”

小李认为超市没有发现酸奶临期,一直放置到过期就是超市的责任,遂提起诉讼经过在调解员的劝说,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和解由超市赔偿小李400元。

(北京青年报、中国新闻周刊)


商品过期1分钟

卖家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话题很快在各大平台引爆网友们议论纷呈

有网友认为商家没有尽到检查的责任顾客索赔属于正常维权,合情合理

也有网友认为该顾客的行为属于“薅羊毛”是趁火打劫的专业打假人过期了换货就好没有必要索要巨额赔偿

也有网友表示涉及食品安全大家比较敏感也无可厚非还有网友打趣:“学到了,这就去蹲点”普法账号回复:不可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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