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岁父母投靠子女户籍迁入深圳。
基本情况
河源市没有医保,没有养老保险。
2017年度参保城镇合作医疗(住院可报50%)2017年12月31日已到期。
有申请河源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无需缴费直接每个月领取每个月100来元的养老待遇。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注销条件:1.放弃中国国籍。2.其他地方享受养老待遇。3.去世。政策上户口迁徙无法注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即是说这个每个月100来元的养老待遇是强迫性的,不要也得要。
深圳社保局(南山)
南山社保局不给办理深圳医保。理由是参保申请人在河源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请问各位:
1.深圳市社保局可以因为父母有河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给办理深圳医保吗?
2.深圳迁入父母能一次性交15年或者18年社保吗?
3.深圳是否有城镇合作医疗保险(住院报50%)?
养老保险,养老待遇有没有对于我们子女来说关系不大。但是医疗保险没有是万万不行的,哪怕是能报的只有一小部分。
如果无法在深圳解决医保的问题,随迁的父母只能重新迁回河源。如果是这样的话,深圳开放父母投靠子女迁户籍不是折腾老百姓,忽悠老百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