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治街道滢*山庄一区业主委员会履职过程,存在诸多违反法律和合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业主委员会拥有专业律师委员,却设立明显对业主不公平的物业合同条款。
2、不主动建立专用业主微信沟通群,不听取群众反馈和意见。
3、纵容物业公司无证收取业主停车费,物业停车系统信息拒绝公开。
4、伙同物业公司私自与开发商签署协议侵犯业主公共权益,会议纪要和合同不公开。
5、不清理一百多套架空层违建私自转交物业微信群权限给物业公司且任由物业公司违法将反馈问题的业主踢出微信群。
6、擅自篡改业主沟通会议纪要且拒不修正。
7、任由不明人员非法占领小区公共区域进行违建和私装摄像头而不阻止和拆除等等一大堆涉及业主群众公共利益和安定生活的方面。
8、面对业主们无数次公开要求履责的呼声,一直都是推诿滑脱不为业主群众发声和做事。
9、表面是不作为,实际上维护不明人员和物业公司的不法行为,种种异常现象被质疑受不当利益驱动。
10、非法受意将电信信号塔电源线私接到居民楼内的供电电表箱
小区群众躁动不安恶评如潮,持续在12345和信访等途径多个月投诉。强烈要求龙华区相关部门对此迅速深入调查和处置,还小区百姓一个正常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