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全市超40%建面!深圳拟出城中村改造新规,拆除新建项目需2/3以上物权人通过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中村改造的工作要求,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稳中求进、稳妥有序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实施意见》(深府办〔2021〕8号)规定,现就《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2月4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902室收,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755-23965682(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关于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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