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绿色融资企业及绿色融资项目评估认定的管理,我局研究起草了《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23年12月15日前,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区4091(邮政编码:518026),陈先生收(8812527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附单位或人员名称及联系方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三)在我局官网意见征集区提交反馈文档或在评论区发表意见。

附件:深圳市绿色融资主体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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