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基础公共服务商家(app)先于官方来提供,是不是违规违法?

一些基础公共服务商家(app)先于官方来提供,是不是违规违法?

本来官方有权利和义务提供居民的基础公共服务,但是私人机构在官方还没有推出时,却能先期获得相关机构的授权,先于官方提供某方面的基础公共服务,很是奇怪!

这样导致其能凭接居民必用的基础服务端口,垄断和胁迫居民使用其私立的服务。

就像深圳网上法院,这么久了,未见其独立出来,直接服务居民。

很是恼火—— 基于需要不使用某私立App, 导致不能享受官方的网上基础服务!是否应该进行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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