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教育局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个人可从即日起至10月26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收,邮编518023,并在信封上注明“深化中考改革征求意见”字样。
欢迎社会各界为深圳教育建言献策。
附件:1.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2.《深圳市教育局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