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截止!深圳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我市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的通告

深市监通告〔2024〕33号

为进一步规范合同格式条款订立,维护公平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深圳市消委会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领域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重点是商圈、购物中心、大型商场和超市等行业和领域使用的合同中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合同格式条款是指经营者一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内容及条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免除经营者有关责任、加重消费者有关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内容。

本次征集结束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市消委会将组织相关专家对征集到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归类分析,并选择部分典型条款进行公开点评,督促经营者予以改正。

来信请寄: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建设处,或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4009号市计生科研所九楼深圳市消委会,或者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email protected](包括相关说明资料、格式条款原件或复印件)。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欢迎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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